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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的作文sf(关于家的作文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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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篇、八十返乡

年过八十,我有了一次“回家”的机会。若按公共交通旅程,须赶火车再换乘汽车最后还要徒步十八里,仅单程就须折腾一整天,还得赶上好天气,显然我是吃不消的。幸好有儿子还带上唯一的孙女,从海外回来借了一台汽车,准备圆我这个还乡梦。于是就忙做必要的旅途准备,以便天亮就起程。摸索了半宿,总觉得还有什么未尽事宜,倒下又起来,起来再倒下,就是难于入睡。最后我自己也笑了:这完全是十四岁离乡,十五岁得到老板允许还乡那个晚上情景的重演!可是如今已至暮年,那个朝思暮想的家也早已不复存在,除了两座业已深葬的坟茔,在屯中已经没有任何在世的亲人了,我这还瞎忙什么呢?哦!准备礼物,给谁呢?儿子懂事,他提前就依世俗习惯备好了香头纸码,以祭祝爷爷奶奶和太爷爷冥福。这就足够了,我还有什么要做“准备”?

细思量起来,我这番瞎忙乎也是有意义的,它反映了在我的意识深处急盼看一眼当年的自己、自己赖以生存过的窝以及窝边的一切。这算是一种“死不悔改、无可救药”的家情、乡情、无以名状的情感冲动。我似乎达到了目的,我像做梦般站在了几排矮平房之间的小路上,我的眼睛不够用了,我的思绪汹涌澎湃,但,也懵了:我的小屋呢?哪个都像,但哪个也不是。

幸好街北一侧,某些老旧房舍仍有部份残留,从中依稀可见我的出生、妈妈去世、小妹降生的那些已经歪歪扭扭的泥土草屋。再往南望,寻寻觅觅,极欲找到我们四兄妹在母亲去世、流浪几年后一度建立的新家,却怎么也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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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茫然间,屯中几个年轻人围上来,“笑问客从何处来?”一看这些陌生的脸,说也怪,还真似曾相识:“你姓什么”,我不客气地问,大有以长者自居的劲头。他们丝毫不怪我的无礼,笑着回答“我姓王”,我心里想小子肯定是王百家长的孙子。就又问“你家是不是还在井沿那院?”“是”,“那么你爹的手是不是这样”(我比划个残废的样子),他立即一叠声地答四个“对。”接着问我“你是谁?”这个问法按说极不合逻辑,我完全可以按其路子回答“我是我”,不过我没有难为这位小老乡,立即报上我在家乡用过的“官号”:“我是黄志康”“啊!知道,知道”,几个年轻人一齐喊着,小王却不无惊诧地问我“哎呀,你有一百岁了吧?”我笑着说“八十就够我呛的了,还一百呢!”

接着走过来一位较长的男子,别人都停止了议论,他却迷缝个眼睛走进看我。这个眼睛我一见就熟悉,因而问道“你是不是姓贺啊?”“对、对、对”,也是一连声回答却带点儿迷惑,他显然在想:“这老头儿怎么认识我呢?”

我当然认识他。※妈是我妈※侄女,就是我的大表姐,CGR大舅的闺女,嫁给了贺小子为妻。他的眼睛长得和大表姐一模一样,所以才一见如故。他现在已是村里当家人了。一阵寒喧之后,眼看夕阳已经西下,就不得不告别众人,告别故乡,因为还有三、四百里的路要赶,就一步一回头地离开务字大十二号。

计算一下,在屯中逗留的时间也就十五分钟。再计算一番往返里程,起早贪黑驱车八百里,停留时间仅十五分钟,这个反差未免太大了,值得吗?所以我在开头说“似乎达到了目的”,又似乎没达到,但它毕竟又到了那块魂梦相牵的地方。似乎就在这恍惚之中,保留住这“似乎”与“恍惚”的美好而苦涩的记忆,直至永远吧!值了,这是多少钱多少行程也换不来的。

上两件事说明,我的家情、乡情太浓,浓到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都在所不惜,太过于痴迷。痴迷到了极度就是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后来在一次迁至新居的装修中,又被我的乡下“亲人”实打实地骗走一万多元,这更证明了这个论断了。

我在前面不是堂而皇之地认定:想家是人生一小条真理么?说到这里要打点折扣。不仅如此,我遇到了两位可敬女士,她们一生都根本不回老家。一位即是与我朝夕相伴的发妻,她出生长大在河北丰台的岳会庄子,自1938年随大人跑来东北至今,尽管完全有条件回去看看,但她一概拒绝,似乎连想都不想。另一位即与我同年出生长大、一同上学,两人一个厨房里,※顶※烧火做饭的三表妹CEF(又名SQ,又名辉MH,越改越俗!)一去六十年,如今已跑到大洋彼岸,双亲先后过世都不回来,可谓冷矣!如此看来我那一小条真理似乎对有些人不灵。

但是且慢结论:这两位女士有一个特点,即对她们亲手创办的这个新家或小家,都是铁杆保皇派,啊哈!简直象老抱子(注:孵雏母鸡)一般,谁胆敢碰牠的窝和小雏,必会立即跟你拚命,莫不珍爱有加。像这样的两位,怎能把她们打入“冷漠一族”和“新人类”呢?

由此可以看出,这份浓浓的家情与乡情,不但因人而异,因性别、经历、新与旧,所处时空的变迁等等,其观感也必存在种种不同程度的差异。所以想用我的冷漠、游离、痴迷三种观点概而括之,就未免太武断了。

再回到阿X对我所开的半宿批判会罢。阿X所持观点是,一切想家、思乡之情,都是“极端个人主义”,因此必须批倒批臭,才能维护队伍的团结一致,从而实现※的最高利益,那就等于要把队伍培养成一支和尚、姑子的苦行僧,然后为※目的去赴汤蹈火,至死不渝,这可接近了春秋时代的墨家思想,何其高尚伟大,可惜只是个空想。

更不要说阿X本人,她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天天拥着事业有成的夫君,抱着“只有牙白”的小黑姑娘,到办公室便大批我的家庭观念。这怎能让人心服?!

但是话得说回来,这个对家、对乡千般思绪万种情怀的一族就对吗?就是人们的楷模吗?我本人的经历就说明,情到迷处便痴,而痴者傻也,正如任何事物一般,一旦过了头,超过限度,必将酿成※后果;再好的愿望和动机都等于零,结果都是事与愿违。

提倡大公无私没错,但必须明确这“大公”是建树在一大群“小私”的基础之上,如果一味“大公”则失去“小私”之基础,我看还是大公小私、以※公、公而忘私比较接近实际;亦公亦私、公私合营也是选择,这显然太世故、油滑,为人所不耻;而假公济私、以公之名行私之实,抱私怨,以批“极端个人主义”危害之名,行私人报复之实者,就必须义正词严地予以打击。

必须承认,在我们所处的那个烽火遍地,人人都要经过战斗的年月,做为一个集体抓住个别成员所暴露出来的乡土情结,家庭观念问题,在思想工作范畴,抓住苗头,批评教育,以防患于未然,是十分必要的。否则,一旦散布开来,它轻则涣散斗志,影响战斗力,这是不得了的大事。比如穷哥儿们都分得了土地房屋,为了保田保家,几乎家家都有人上前线,要“打到南京去,活捉※”,只有你不愿去,或去了没几天就想家,甚至开小差往回跑,只顾自己那“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就是极端个人主义,对于这种行为当然要批而判之,消而亡之。

然而,对待我这类想家的思想问题(在未形成行动之前)必须用一种比较合理的方式,循循善诱,同志式,亲情式地进行帮助教育。否则,听到一点儿风声雨声,立即如临大敌,动用一切火力,进行就地围剿,必然会造成事与愿违,本来不想逃跑也可能吓跑了。当然,我是不会逃跑的:一则离开这里我便无处吃饭,再则,我总要为保卫我那刚分到的三垧半地和两间土房,以便爷爷和妹妹有个生存之地。

总之,任何事物总有个真理在里头,“家”这东西也不例外,若想发现它,理解并把握它,也真他※不容易,不论“左右”,偏那么一点儿,都将成为谬误。

唠叨了一大本,终于可以开始我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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