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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执行自查总结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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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执行自查总结篇1

  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认真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对20xx年-20xx年6月期间的财经纪律情况开展了自查和重点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为确保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单位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积极安排部署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14条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照自查情况表认真检查,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认真自查,建立监督机制

  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对20xx年-20xx年6月期间的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我单位通过深入自查,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

  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防私设“小金库”行为。我单位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科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隐瞒、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公务卡管理制度。我单位强化了对公务接待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效杜绝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接待、吃请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支出,杜绝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现象;强化了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公车派车单制度,在节假日对公车进行了封存,未出现超标准配备车辆行为;收支清楚,资金明确,不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规定》使用公务卡,未发现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项目改用其他结算方式的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项规定,完善财务制度。我单位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无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个人借用公款长期不还、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等行为;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开设单位银行账户的行为;不存在违反会计法律、法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银行对账单或者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行为;无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无擅自占有、投资、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无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行为,无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我单位经费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确保我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纪律处分执行自查总结篇2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责成党办、监察、人事等部门组成人员对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做出的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单位2012年元月至2014年12月以来,共接受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市公路局机关,行政警告处分3人;市公路直属分局,警告处分2人;许昌广莅公路工程公司1人判刑,已解除劳务合同;许昌市路政支队共处理15人,清除出路政执法队伍9人,行政警告处分3人,法院重新审理期间待岗停发工资3人。目前,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二、存在问题

  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违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严肃处理的原则,我单位党委真实、客观的对系统内

  违规人员做出了党政纪处分决定,但在自查中发现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的问题,存在以下几方面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有的直属单位领导或经办人员碍于情面而缩小处分决定宣布的范围或甚至不宣布,总认为处理了就完事了,没必要搞得满城风雨,影响单位的形象。正是在这种意识的支配下,使得处分决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也未送达到本人。

  (二)违背原则充当“老好人”。处分决定的执行直接关系到被处分对象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一些重处分涉及到被处分对象的职务及工资变动等事项,所以有的直属单位怕得罪人,便置规定而不顾,充当“好人”,拖一天算一天。

  (三)信息不对称。虽然出台了《办法》,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但在检查中还是暴露出了一些工作中协调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被调查对象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没有即时送达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时,导致被调查人员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不知情,无据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针对职工长期不在岗位的情况,也没有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弄清情况。

  (四)责任心不强。处分决定及职务、工资等调整依据本应及时装入被处分对象的人事档案,但由于有的承办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业务不熟等,导致有的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未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为确保执行处分情况的严肃性,我们要求直属单位把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同时成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真正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广泛宣传执纪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工作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制定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问题;二是在向有关单位送达下发处分决定的同时,应附上《处分决定执行报告表》、《纪律处分执行告知书》和《送达回执》,并注明如何填报,告知书内容包括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以及降薪降职、年度考核等事项的办理要求和政策依据;三是明确各单位在开展公职人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任用、调资工作的时候,在上报资料给组织、人事等部门之前,必须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方能报送;四是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强制措施或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除法定可不予通知的情形外,应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对称、工作不脱节;五是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整合资源、强化监督检查

  要充分发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联席会议,专门解决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报情况,做到信息对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纪律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对在执行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或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

纪律处分执行自查总结篇3

  集团公司纪委:

  按照集团公司纪委关于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XX公司纪委及时行动,对公司纪委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履行了执纪监督问责职能,维护了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XX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由公司纪委牵头对公司十八大以来受到纪律处分人员的决定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公司纪委及时组织纪检监察部、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再次学习了《关于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要求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严格要求,全面开展自查。经过对公司纪委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梳理,共有29人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合同处分,有14人次受到经济赔偿、罚款处理。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薪资清单、职务任免等资料,整体执行情况良好。所有处分决定均在作出之后向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了送达,并通过正式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全公司进行宣布,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均进行了归档处理。在处分执行中,有1人按决定进行了降职,并调出所在单位降职使用,同时调整了待遇,其他人员不涉及降职问题;受处分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没有晋职、评先评优等情况;有1人为留用察看处分,在处分期内表现良好,公司纪委按期对其进行了处分解除,其余人员到期自行解除;受处分、受处理人员中,经济赔偿10人次共计194877.03元,罚款4人次共计15226元,停发效益工资一个月2人次,所有涉及金额中除2020年同一人2次经济赔偿共计32745.4元还未执行到位外,其余均已经执行完毕,全部上缴到了公司财务部。自查工作中,我们及时按照执行情况填写了《xx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表》。

  三是认真对待,整改发现问题。xx公司在自查工作中,虽然处分决定的整体执行良好,但是也存在受处分个人所在单位传达不及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跟踪不及时、2020年当年经济赔偿未及时收缴等问题。自查中,对2020年当年处分的经济赔偿正在收缴,预计在10月内完成,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杜绝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是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对此我们有两项建议:1.加强对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以便能更好地开展具体工作;2.进一步健全由纪检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协作落实的执行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聚焦重点环节,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纪律处分执行水平。

  xx公司纪委

纪律处分执行自查总结篇4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全局系统内集中开展了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现将近一段时间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精心组织学习,统一思想。

  我局按要求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全局开展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进行了整体安排部署,把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形成了领导带头抓、带头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在时间、人员等方面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做到了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广泛收集意见,查找问题。

  我局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征求市级领导、市直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对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1、部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服务的少。

  2、工作积极性不强,缺乏进取心、上进心,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讲客观的多、讲主观的少。

  3、工作纪律有所松弛,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4、干部带头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三、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

  我局以开展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月为契机,在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力求实现“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服务人本化”的目标,并结合我局实际,对政治理论学习、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修订和完善了一些具体整改措施。

  (一)抓学习,强素质。一是坚持每周二的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分为政治理论,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_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市委政府各项决定的学习,分为每月一个专题,制定学习计划,还有业务知识的学习,要求不断体现行业的新要求,与时俱进,不断研讨业务中的新问题,每月一项业务职能的培训;二是要举办多种形式的交流、讨论、专题讲座等,检验学习成果;三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有专用学习笔记,学习笔记干部每年不少于5000字。

  (二)抓服务、树形象。一是要求高标准建设局领导班子,要求团结好、学习好、作风好、政绩好。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责任制,充分发挥每一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各科室要改变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体现服务水平;三是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四是坚持信访接待制度,继续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抓创新、创佳绩。一是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府“十件实事工程”抓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出特点、抓出特色;二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执行“十不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

  局领导小组和局办公室加强了对活动的督查,促进了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将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列为重要督查内容。在确保政令畅通、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态度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我局制定并签订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把绩效考评与岗位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风评议等结合起来,定期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绩效、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议,确保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落到了实处,通过整改,全局上下团结一致,人心向上,个个争先创优,取得了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的实绩。

纪律处分执行自查总结篇5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我镇在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检查内容

  (一)设立“小金库”情况。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是否列入规定账户、账簿。

  (二)20xx、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入方面:是否存在非法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入账,票据收费是否合法,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被截留和转移。预算支出方面: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津补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会计账簿是否依法设置,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四)公款私存情况。银行账户个数是否异常,对账单余额和会计账面余额是否一致,银行对账单每笔业务与银行存款账目是否一一对应。

  (五)其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台账是否健全,财政专项性资金是否被擅自改变用途以及被挤占、挪用和外借,政府采购是否无预算或超预算。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6月8日)。各村(居)、各部门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连同自查自纠表格一并报送至镇纪委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行政中心2406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阶段(6月9日-6月30日)。对城区部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结合已开展的城区部门联合执纪、交叉监督工作,一并进行;对各镇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7月3日)。由县纪委、监察局梳理汇总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同时,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1、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各部门党(总)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村(居)、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本部门(单位)迅速开展检查。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最终检查结果签字背书。

  2、积极主动配合。这次开展的检查,是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各村(居)、各部门要严肃对待。检查前,要主动与检查组进行对接,做好工作准备。检查过程中,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组工作开展,不得设置检查障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严肃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察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检查不认真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制度的,将严肃追究、严肃问责。对检查整改后再发生类似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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