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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制度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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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不仅是党的工作的概念,也是党务工作的概念。指党为保持自身性质而进行的一系列自我完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的文章11篇 ,欢迎品鉴!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必须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情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形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集体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集体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情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情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2

  一、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进一步健全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

  3、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深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党员经常受教育制度

  1、针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农村适用技术等;

  2、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上党课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中学习,每人每月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累计不少于6天。

  3、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谈心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勤劳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

  2、加强对入党积子的培养教育,对入党积子要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党支部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3、严格履行入党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4、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预备期内,党支部要加强对其的教育管理,预备期满,要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1、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年两次,分别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召开

  2、会前,要搞好思想发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交心,并督促党员撰写好党性分析材料。

  3、会上,要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

  4、会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群众进行通报。

  五、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1、凡有联系能力的党员,一般应联系1—2名群众,重点与有困难的群众结成帮扶对子。

  2、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支部设立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并认真履行好岗位责任。

  3、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

  六、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动党员外出前,应向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对外出党员进行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3、流动党员应主动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4、流动党员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支部查验,如实向支部汇报外出期间情况。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3

  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特制定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

  二、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基层党建工作,主要包括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每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1个乡镇直部门、1个行政村和1家非公有制企业。

  三、联系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基层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实了解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新阶段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2、指导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有效地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3、帮助指导联系点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4、帮助指导联系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帮助指导联系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实际,提供必要条件;6、总结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为县委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联系基层党建的班子成员每周深系点不少于2次,并要把抓联系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4

  一、制定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岗位目标。做到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方法得当。

  二、推行“统分结合”的双重工作责任机制。班子成员既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维护集体权威与领导,又要切实履行分工负责之职责,做到职责分明。

  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努力改善各种条件,为出色完成任务打好基础。

  四、制定奖惩措施,实行绩效考核。对班子成员统一进行责、权、利三挂钩,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实行半年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严格奖惩办法,做到奖惩分明。

  五、认真进行工作结帐。采取分管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全年工作与环节性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定期结帐,做到工作有布置、有结帐,表彰先进,鞭笞落后,推进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5

  为进一步完善党组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经常与党组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二、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主监督。

  三、党支部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并由党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6

  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合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制定永仁县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以下简称“党建例会”)。

  一、党建例会目的意义

  1、搭交流平台。基层党建工作例会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党建工作的先进党组织轮流承办,通过汇报交流、安排部署、沟通协调、专题研讨等方式,为全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

  2、促拓展思路。通过各先进党组织对党建工作亮点、特色及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的介绍,对党建工作的创新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和推广,进一步拓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创新开展各项基层党建业务工作的思路。

  3、帮解决难题。针对各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集中讨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究和探讨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帮助解决一批在工作中遇到或面临的实际困难。

  4、助查找差距。通过研究讨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色做法、工作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提高,促使各基层党组织在相互交流学习的同时也查找到彼此差距,从而督促其不断寻求提升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党建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党委和县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办法。

  2、交流、通报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全县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中心任务、急办工作进行安排、提出要求,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明确。

  3、各基层党组织就全县党建工作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上次例会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思路措施、问题建议等进行汇报交流。

  4、对有关党建工作中带倾向性、前瞻性的问题,或就一个阶段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对策建议,或就某一长期性活动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涉及面大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进行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增进协作,形成合力,或者就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6、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三、党建例会方式与时间

  1、根据党建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按照党组织属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组织会议,主要分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例会、机关企业党建工作例会、示范点工作例会三种类型。例会方式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布置、督促和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工作,领导讲评,座谈讨论,交流信息和工作经验做法,现场会,实地考察学习等。

  2、每种类型的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但需要相对固定。

  四、党建例会组成人员

  1、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召集人,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例会牵头单位。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为例会成员单位,参加各种类型的党建例会。

  2、参加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会议涉及的相关党组织书记,必要时邀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参加机关企业党建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各单位部门党组书记、机关工委委员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县属各党委书记和各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企业党组织书记。

  4、参加示范点工作例会的对象一般为与示范点相关的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成员和涉及的示范点党组织书记。

  五、党建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党建例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党建办,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全县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向党建例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协调党建例会的议题及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会议议程,做好会议记录;

  4、承办、督办党建例会议定的事项,处理日常事务;

  5、承办党建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建例会工作程序

  1、党建例会由总召集人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党建例会的议题由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

  3、会议发言人在召开例会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准备好高质量的文字材料或提供相关资料,讨论时可口头发言或上交文字材料。

  4、例会工作会前、会中、会后涉及到的每个事项与问题都要分工到人,限定完成时间,切实以工作制度的完善推动干事创业氛围的形成,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5、提交党建例会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由例会办公室在会前征求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6、党建例会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由例会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建例会总召集人签发。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 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密切党员领 导干部同群众的直接联系,依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 若干准则》《XXX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 意见》《XX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党建基层联系点工作重点遵循以下原则:

  1.夯实基层基础。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市委和XX党建工作 有关要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进一步加 强督促指导,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强化党建引领,做到一手抓党建、一手促发展,实现联系点工作 整体推进、全面过硬,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 能力。

  2.坚持重心下移。党员XX领导深入基层“第一线”,研究和 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而破解服务群 众、基层治理、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坚持点面结合,

  注重发挥联系点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整体水平全 面提升,更加有效地提高全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3.加强责任传导。充分发挥党员XX领导抓党建工作“头雁” 作用,通过一对一指导帮助、面对面解决问题,逐步形成层层重 视、事事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

  联系点的确定

  第三条 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主要针对XX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可覆盖农村、社区、学校、机关、国企、“两新” 组织等各个领域。

  第四条 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的确定,原则上按照《XX领 导联系镇(街道)、村(社区)、户、学校、企业》安排,结合领 导分工进行分配。

  第五条

  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原则上为党员XX领导所联系 的镇(街道)辖区内的XX软弱涣散村或党建工作典型。

  辖区内不存在以上情况的,可从党员XX领导所联系的村(社区)、 学校、企业中选取。

  第六条

  联系点原则上实行动态调整,也可以长期联系。如 遇党员XX领导职务调整,可根据领导分工和领导同志个人意见,兼顾联系点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具体事宜由XX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XX党建办”)统筹负责。

  第三章

  联系的内容及形式

  第七条 党员XX领导到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主要开展以下 工作:

  1.传达上级精神。积极向联系点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 策、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引导基层党员 干部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做好工作的共识。

  2.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 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联系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基层群 众的生活状况、精神面貌和利益诉求。

  3.加强组织建设。指导联系点建强支部班子,认真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自身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 建设。指导督促联系点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党支 部评星定级、“四大专项行动”等任务,提升党组织创造力、凝 聚力、战斗力。针对市级(区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帮助 其完成转化工作。

  4.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联系点党建 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针对联系点在落实“XX”“XX大事”等重大任务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需求, 协调有关部门探索研究有效举措,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以 点带面,用联系点工作指导带动区域整体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 署在各级党组织得以有效落实。

  5.开展督促检查。对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尤其是对严格落 实上级任务部署、“大党建”绩效指标任务、专项工作推进等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较慢、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 见和要求。

  6.推动创先争优。指导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创新,并采取多 种方式予以培育指导,推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将 联系点打造成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

  第八条 党员XX领导到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可采 取以下形式:

  1.到联系点开展调研。

  2.参加联系点党组织“三会一课”。

  3.参加联系点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

  4.参加联系点学习研讨。

  5.到联系点召开工作座谈会。

  6.到联系点讲党课。

  7.慰问老党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慰问、帮扶困 难党员、困难群众。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党员XX领导每季度督促指导每个联系点不少于 1次,全年深系点实地调研不少于 2 次,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市委实施意见要求,轻车简从、改进作风。

  第十条

  联系点要建立工作台账,如实记录党员XX领导开展 督促指导、实地调研的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XX党建办负责统筹协调,为党员XX领导深 系点工作做好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办落实等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XX党建办商XX、XX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8

  (1)每个党委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分管工作,确定1-2个基层支部作为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

  (2)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深系点5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天。

  (3)要深入了解联系点内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4)要求真务实,深入调研,每人每年至少拿出1篇党建工作理论调研文章。

  (5)党委要对班子成员深系点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9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特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是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联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和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需要,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做到自觉坚持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联系点的任务

  一是后备干部培养。二是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党建主题、宣传、学习活动。三是抓好党务培训、干部教育培训 工作。

  二是全力保障党建工作所需经费、时间,保证党建工作顺利推动,党组织活动有序开展。五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定期进行党课学习教育,定期党性分析、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六是抓好工青妇群团组织建设工作。七是抓好“创先争优”、“晋位升级”、“干部下乡住村”等重点组织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要求 一是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支部,每个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领导班子要切实改进作风,深系点工作,真正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各联系点要建立领导班子联系工作记录薄,详细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活动的时间、内容、解决的问题和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撰写1篇以上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或指导联系点总结1篇以上党建工作经验材料。五是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坚持和执行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10

  第一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工商联络员工作机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企业信息公示的真实、及时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商联络员是指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定或委托,负责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等涉及工商部门事务的企业工作人员。

  第三条凡在安徽省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选择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向登记机关申报一名工商联络员,负责办理本企业涉及工商部门的有关事宜。

  工商联络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条工商联络员应当熟悉本企业具体情况,了解和掌握工商行政管理基本法律法规,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

  第五条工商联络员主要职责:

  (一)熟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二)承办涉及工商部门相关事务时,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或材料;

  (三)办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企业信息。修改、更正企业年度报告和企业公示信息;

  (四)协助工商部门依法对本企业登记注册事项和企业即时信息等进行核实;

  (五)负责企业与工商部门的其他联络工作。

  第六条工商联络员应当通过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进行首次申报。

  第七条工商联络员调整或网上申报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码等与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的,企业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填写《工商联络员变更申报表》后,到发照机关登记窗口或属地管辖的区局、市场监管所窗口办理变更申报。

  第八条工商联络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商部门建议其隶属的企业予以调整:

  (一)不履行本制度规定义务的;

  (二)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或年度报告时有弄虚作假行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篇11

  一、制定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岗位目标。做到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方法得当。

  二、推行“统分结合”的双重工作责任机制。班子成员既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维护集体权威与领导,又要切实履行分工负责之职责,做到职责分明。

  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努力改善各种条件,为出色完成任务打好基础。

  四、制定奖惩措施,实行绩效考核。对班子成员统一进行责、权、利三挂钩,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实行半年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严格奖惩办法,做到奖惩分明。

  五、认真进行工作结帐。采取分管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全年工作与环节性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定期结帐,做到工作有布置、有结帐,表彰先进,鞭笞落后,推进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2019年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