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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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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自觉将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指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强的保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七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1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 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 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 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4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 2019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上级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2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 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 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3

  一、 城投集团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鉴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对集团公司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
  2.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统筹推动集团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
  3.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区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区委交办的重大任务,按要求报告工作情况,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5.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弘扬胶东革命精神和戚继光民族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用好红色资源,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区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6.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禁硬,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蓬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7.每月两次组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关于党建方面的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往深里走,王实里走,往心里走。
  8.有针对性的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培训班,利用“网络党校”学习、定期组织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实践活动,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三)从严从实落实主体责任
  9.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在集团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凡属集团重大事项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1.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个一切”的用人要求,突出实践、实干、实绩,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员工队伍。
  (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
  12.统筹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公布,作为对领导班子监督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和改进党支部自身建设
  13.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针对全区范围内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典型案例,党支部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抓好整改落实。
  1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支部的管理监督,推动党支部建设成为示范党支部。
  15.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增值“”特别是、官僚主义、好人主义,每年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列出清单、持续整改,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6.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自律、廉洁勤政上做表率,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休息休假、出国(境)等方面待遇规定,严格教育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六)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7.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谈话、述责述廉、函询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工作由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部室层层抓好落实。集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个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总览全局,协调各班子成员发挥领导示范作用,统筹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为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城投集团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书记××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1.全面负责组织部署集团党的建设,支持、指导和督促集团各部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管党治党整体合力。
  2.全面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策措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作用,把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始终做到政治上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提升集团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立足蓬莱优秀历史文化资源,突出“古代文明”特质,传承海丝精神,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格局观、角色观,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
  5.始终正确行使权力。增强公仆意识、群众观念,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严格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秉公用权,切实做到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
  6.始终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坚决不允许”,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能力。及时跟进学习领悟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有针对地组织开展对集团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带头深化管党治党制度制度创新,把“全面”、“从严”要求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8.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经常听取班子成员同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9.坚决落实《规定》第六条明确的12个方面内容,支持、指导和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及各部室中层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10.带头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确定的各项内容,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在管党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1.履行好 工作责任制。坚定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方向、价值取向,对一切错误言行以及非法宗教等渗透势力,带头旗帜鲜明地“亮剑斗争”。坚持“六个第一时间”,及时组织妥善处置各类重大舆情事件、热点敏感问题。
  12.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推动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13.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4.支持、指导和督促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分管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
  15.对班子成员,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二)城投集团××同志责任清单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分管领域工作和负责的财务工作抓紧抓好,经常与集团领导对标对表,在思想行动上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落好。
  2.加强党的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整体规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着眼于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技能,进一步统一思想,瞄准奋斗目标,将理论业务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3.坚持在集团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折不扣抓好集团部署安排的任务落地落实,每年向集团全面汇报年度工作情况,定期向集团汇报工作情况,集团决定的重要工作和事项及时汇报。
  4.深化完善机制,做到担责守责。带好队伍、做好表率。不定期听取部室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分管领域成员自觉履行职责任务。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要求自己,做好表率。
  5.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财务分管领导不断加强财务风险管控,资金安全管理,完善财务内审制度。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注重管好身边人。
  6.坚决完成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城投集团××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把党建工作和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动,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加强对分管部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5.把党建工作和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动,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加强对分管部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6.强化分管业务领导,明确分工,建立责任机制,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树立质量第一思想, 严格认真,狠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创建优质结构工程的活动,为蓬莱建筑领域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精品工程做出贡献。
  7.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8.坚决完成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城投集团××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特别是在工作中,将学习与实践工作相结合,以理论指导工作,运用好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解决新问题,对上级精神做到全面把握、深刻理解、不打折扣。
  2.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搞好班子团结。
  4.勇于担当负责,对待复杂矛盾和尖锐问题,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积极思考敢于提出自身见解,为公司决策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
  5.落实好主体责任,不论是集团公司重点工作还是一般性工作,重点工作有重视,一般性工作不忽视,抓好分管领域内工作落实。
  6.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作为办公室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廉政风险分析排查和防控。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注重管好身边人。
  7.坚决完成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城投集团××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性锻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对协助分管的投融资领域工作和负责的专项工作对标对表,抓紧抓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理论武装,践行“两学一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时间要求,带头研读《准则》和《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督促分管科室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助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3.守好廉政底线,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规范个人工作生活言行,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
  4.勇于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立足自身职责,团结班子成员,深入思考敢于作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工作落实,坚决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4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 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 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1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25.村党委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书记是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办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9.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年底前向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每年至少参与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5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 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 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 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6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党支部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北京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项目部2019年工作任务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以扎实、勤勉的工作,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项目部形成生动实践。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围绕“五大格局”和“高质量发展”主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与企业中心工作有效融入,助推项目高质量发展,为公司打造装配式绿色运营服务商的转型升级目标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领导班子责任清单(26项)
  (一)理论武装头脑,强化政治担当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落实好新形势下 领域工作,切实做到党管 原则,牢牢掌握 工作的领导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定期分析研判 领域形势,定期听取 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 领域情况,切实当好 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树立正确核心价值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旗帜鲜明反对错误观点。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落实“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责任,坚持以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落实首都城市定位,以首善标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融入到中心工作中,靠前指挥、具体主抓,高质量完成涉及“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和建国70周年等重点任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在分管领域内开展好“大学习”“大调研”。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牵头抓好分管系统、部门“大学习”活动,做到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带头深入群众中,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聚焦问题,出对策,抓落实,促提升,打通“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二)涵养政治生态,规范党内生活
  5.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的侵蚀。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依照理论学习计划,主动参加学习,做到学习践悟,带入实际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发挥头雁效应,做廉洁自律表率。管好配偶、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三)推进作风建设,着力纠正
  9.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市国资委实施办法和、住总集团和住三公司相关规定,严格监督管理,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通报曝光。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0.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把重点整治、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深入调研排查,认真查摆问题,带头和纠正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等、官僚主义现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1.持续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利益。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2.深化吹哨报道工作机制。带头发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树立到经营生产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解决好职工群众关切问题。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四)坚持党管干部,树立正确导向
  1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握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才战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围绕四步工作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五)狠抓纪律建设,筑牢底线意识
  15.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6.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党委、纪委的监督。积极配合纪委依职权开展的谈话函询及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生问题的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必要帮助。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7.做好对职责范围内“关键少数”的监督提醒。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关键少数”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用,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开展提醒、约谈和纠正,必要时进行提醒谈话或警示约谈。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8.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19.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完善内控建设,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0.充分发挥党支部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厂务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加强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专业分包、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1.配合公司纪委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等检查工作,对检查反馈问题,分析研判,逐一落实,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制定相应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七)细化清单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22.结合分管工作,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责任清单,明确细化责任内容,制定具体措施,确定完成期限,确保责任清单各项任务可操作、可落实、可监督、可检查、可评估、可问责。将责任清单内容逐级向下分解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系统落细落实。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3.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工作职责,协助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好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4.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部署项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全年开展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的记录本人落实责任清单的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项目正职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6.全年向支部主要负责人至少汇报1次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三、项目领导班子个性化责任清单(共55项)
  (一)项目党支部书记个性化责任清单(15项)
  作为项目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以下责任内容:
  1.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紧密融入公司总体工作布局,带领项目党支部班子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市委、市纪委、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住三公司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牵头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推动责任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定期牵头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具体措施。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涉及项目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召议作专题研究。
  责任领导:‘’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带头贯彻落实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带头担当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严格执行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班子成员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 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与项目部领导班子人员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督促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4月底
  9.每年听取一次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对班子其他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审阅把关。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0.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规范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完善激励与约束考核机制,锻造一支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主持召开高质量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1.党支部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持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公司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细化主题教育目标任务、内容安排、组织方式,形成生动实践。抓好 工作,筑牢思想底线,牢牢掌握 工作领导权,落实 工作责任制,管住管好网上网下各类阵地。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2.持续深化大党建格局,开展好2019年住三公司 “百千万”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实施“党建+”,打造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把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3.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维稳责任制,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努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强化源头控制,化解存量,控制增量,有效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确保全国两会、建国70周年等重大活动及重要敏感时期的企业安全稳定。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4.牵头抓好新时代团青工作,加强政治引领,将团青工作有效融入中心,引导广大青年团员积极为集团改革创新和重点任务贡献力量。彰显企业人文关怀,抓好慰问职工和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脱困。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长效机制,强化动火作业监管和日常防火巡查。做好生活区标准化建设的推广。加强交通安全和治安防范管控力度,强化事前防控和预警。关注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健康,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全年消防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甲方责任交通事故为零、年度交通违法率控制在20%以内,食物中毒事故为零、传染病及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二)项目部经理个性化责任清单(8项)
  1.落实市委、市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关于继续深化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审计监督向基层延伸、向深度开掘、向广度拓展。对在市委巡视、集团巡察、重点项目审计、企业内审、外部审计中的问题盯住整改;继续深化审计全覆盖工作,把绩效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推动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工程项目、内部控制风险等审计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加强领导人员出国(境)监督管理等制度规定,全年开展1次关于领导人员履职待遇、违规兼职、请销假报备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责任领导: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 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集团党委有关安全信访维稳综治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生产中心工作,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问效追责,把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在实处。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管理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工作,控制施工扬尘、单位厨房油烟、锅炉机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打造首都平安国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企业内部环境。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各类专项工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部门: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贯彻落实市委、市国资委“调整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精神要求,积极践行“四步工作法”,推动“六稳”政策措施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发展活力,挖掘内外创效潜力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党建优势在提质增效工作中的转化,为推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政治站位抓关键,确保专项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督促推动内部工程结算和久竣未结工程结算。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京建发〔2018〕458号)和集团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大安全工作格局”为主线,扎实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三)项目部安全总监陈景春个性化责任清单(5项)
  1.深入开展“大监督”工作格局,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大监督”成员部门日常监督,纪检审计专责监督,重点领域(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劳务和专业分包、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专项监督的大监督格局,实现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五级穿透,实现监督全覆盖。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 围绕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首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政治高度,强化管控,完善应急值守,持续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违规事件。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 认真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企业内部环境。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各类专项工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和“绿色发展”的理念,抓好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主动承担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的门前“三包”和“六个100%”的工作标准。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京建发〔2018〕458号)和集团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大安全工作格局”为主线,扎实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四)项目部商务经理肖楠个性化责任清单(4项)
  1、 推动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和交流,以阶段结算为抓手,重视洽商及索赔管理,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保存,确保取得最有利的结算结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严格供应商管理,严格设备物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招投标管理。及时督促本单位按制度要求完成成本分析的召开以及二级合同内部结算封闭工作,定期开展对重点领域、重要问题的专项排查,规范项目部经营活动。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贯彻执行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集团三大板块“三去一降一补”要求,注重企业可持续发展,多措并举做好加快资金回收等重点工作,特别是在加快资金回收方面攻坚克难,下真功夫。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强化劳务及专业分包作业人员管理,落实进场人员实名制、进场队伍签合同、进场作业全培训等要求。加强劳务结算管理,以维护首都社会和谐与稳定为己任,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五)项目部主任工余昊个性化责任清单(6项)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努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坚持技术先行原则,对承揽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开展科学的、充分的研究论证,确保质量安全,维护住总品牌。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与技术质量系统工作相融入。强化从业人员廉洁意识、职业操守,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诱惑和侵蚀,做廉洁自律表率。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的若干措施》精神,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并逐步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以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钢结构住宅、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领域技术研发。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做好重点课题研究,以“重点课题研究”为导向,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落实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和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精神。加强对涉及“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程的技术质量管控,高质量完成重点工程,打造企业品牌形象。
  责任领导:余昊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以创新工作室为抓手,强化基层关键技术岗位人才培养,推动管理创新、技术进步,为高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六)项目部财务经理史金玉个性化责任清单(6项)
  1、贯彻执行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的主线,以降本增效为发力点,聚焦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持续打好新形势下提质增效攻坚战,扎实推进公司“大提效”工作格局。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坚决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精神,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合理把控投资、融资规模,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保证企业融资、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开展廉洁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财务人员诚信意识、职业操守,自觉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务等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树立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严把财务审核关,对不合理、不规范、超标准的票据一律拒收、拒支,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发挥监督、导向作用。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严格执行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把资金的使用关。严格执行集体决策,不搀杂个人主观意愿,坚持原则,合法依规地处理业务事项,确保无违规事项发生,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各单位出现大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大额资金安排使用不上党委(支部)会,由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加强财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督监管。
  责任领导:史金玉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七)项目部生产经理张自民个性化责任清单(11项)
  1、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集团党委有关安全信访维稳综治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生产中心工作,明确责任、把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在实处。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管理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工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认真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项目部内部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积极践行“四步工作法”,推动“六稳”政策措施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发展活力,为推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京建发〔2018〕458号)和集团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大安全工作格局”为主线,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以“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和“绿色发展”的理念,抓好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主动承担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的门前“三包”和“六个100%”的工作标准。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9、牵头做好信息化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推进管理驾驶舱应用,以智能管理应用助力企业管控升级,提升智慧管理能力。推动智慧工地的应用,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助推项目管理标准化和工作常态化。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0、抓好项目管理系统骨干队伍建设,提高系统管控水平和组织效率,为高质量发展和品牌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1、围绕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首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政治高度,强化管控,完善应急值守,持续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违规事件。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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