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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党建工作章程集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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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简称党的建设。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与建党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应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园党建工作章程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幼儿园党建工作章程

  育才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法定名称:育才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占地面积:730平方米第四条 幼儿园园址:齐海街邮政对面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学校投资:35万元.

  培养目标: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第五条 举办者:杨桂兰女士,是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 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 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第二章 办学范围第八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第十条 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齐海乡周边自然村第十一条 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150余人。

  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十二条 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十八条:园长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成绩并给予奖惩。

  (四)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规划和使用财产设备。

  (五)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干部竟聘制。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负责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总务主任是园长领导幼儿园后勤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管理幼儿园后勤工作,并对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

  第二十条: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二级考核制,严格按有关法规及章程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评议。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园长布置的工作通过副园长和总务主任及教研组长等条线具体落实。

  第五章幼儿园的监督第二十二条:接受党支部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切实保证幼儿园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审议、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并对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园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实行园务公开制。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的工会维护和代表全体教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对幼儿园实行监督和协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和社区的意见,提高办学质量。

  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七条: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的要求,二期课改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确立园培养幼儿发展目标:好思考、喜探索、善表现、能合群、有责任。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科研为抓手,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育,以全语言教育为主线,确立园全语言教育的目标是:以幼儿语言能力发展为手段,促进幼儿的创造性为核心目标的能力素质和人格素质的健康发展,获得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成为主动的学习者和学会学习的实践者。

第二篇: 幼儿园党建工作章程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军星医院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于本系统,回报大社会”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幼儿园是一所对3-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5个教学班,教学班班额按教育部门要求,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

  第五条 幼儿园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在前,为人表率,善于团结、奉献,为群众、为幼儿多办事、办实事。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

  三、重视园务建设,不断积累,沿着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目标创县二流的园所环镜。

  四、强化科学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园现状的管理制度,争创县二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争取到2006年,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时,大练基本功,每位教师逐步实现自己教有所长的特色。

  六、建立一套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力争2006年通过县级规范幼儿园评估。

  七、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卫生保健设备,办好幼儿食堂,实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创我县一流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幼儿食堂。

第三篇: 幼儿园党建工作章程

  第一条【章程】为了更好地配合学院党委办公室创新、发展学院党建工作,以及更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加强、改进和突出党建工作站在学院学生党务领域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能力,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性质】党建工作站是学院院党委办公室直接领导的一个学生党务工作组织。

  第三条【职能】主要是配合院党办对全院在校学生党员和入党考察对象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开展关于党的理论和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创新、丰富学院党建工作。

  第四条【宗旨】服务学生党员和入党对象,创新并发展学生党建工作。

  第五条【发展任务及目标]紧紧围绕“党的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和工作出发点,继续坚持院党办的领导,继续坚持推进全院学生党务工作,继续坚持发展党建工作站组织形式,逐渐把党建工作站发展成为组织个性鲜明、社团气氛浓厚、工作能力强劲的团结奋进的学生工作组织。

  力争将党建工作站发展成为全院最有影响力的的学生组织,树立学生党务工作典型,向外推广党建工作站的工作模式。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成员要求】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一致,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党建工作站并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而在党建工作站中积极工作,接受组织安排,执行工作任务的,品学兼优的全院在校生,可以申请加入党建工作站。

  第七条【一般成员】经过每届纳新程序严格筛选的积极分子,在院党办审批确认后,可成为党建工作站成员。

  第八条【主要干部】主要干部是站内经过一定时期的工作考验后,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当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的一般成员,经过自己申请并经院党办审核等一定晋升审查程序后确定的。

  第三章基本制度

  第九条【组织制度】党建工作站按“一个组织,双向管理”的原则,设立男生部门与女生部门,下设办公室、信息部、学习部和纪检部四个职能部门,分别依赋予的职能处理站内不同日常事务。

  在任何时候,出于实际工作需要,可由副站长决定成立临时工作组处理特定工作。

  第十条【会议制度】党建工作站的会议分为全体会议、主席团例会和部门例会、特别会议、对外工作会议等形式。

  全体会议每月一次,各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其他会议由副站长决定。

  除各部门例会外,其他会议一般通过办公室传达。所有会议均由办公室成员负责制作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值勤制度】党建工作站实行每日值班和特殊执勤的值勤制度。办公室根据站内成员的课程安排美人值班表,主席团会议安排特殊执勤工作,检部负责监督检查成员值班执勤情况。

  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执勤的,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通告纪检部。

  值班执勤人员应佩戴证件,不得擅自离岗,时刻注意维护和树立工作站形象和声誉。

  第十二条【巡视制度】党建工作站对驻点楼栋和学生党员、入党对象比较集中的宿舍楼栋实行定期巡视工作。

  巡视工作由纪检部具体负责,具体工作安排须报副站长认可后实行。巡视人员应佩戴证件,不得擅自离岗,时刻注意维护和树立工作站形象和声誉。

  第十三条【宣传制度】为扩大党建工作站的内外影响力和凝聚力,应以海报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党建工作站工作宣传,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宣传效率、宣传水平。具体工作由信息部负责。

  第十四条【纳新请辞制度】党建工作站采取各系党团书记班级辅导员推荐、站内主要干部举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纳新成员,一般每学年度纳新一次。

  根据实际情况,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实行个别吸收原则。

  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的成员,或主席团会议认为不适合继续在留在工作站工作的成员,经过特定程序,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计划报告制度】党建工作站每项工作由事前工作计划和事后工作报告组成。计划和报告由策划组织者制作。

  假期结束后每位成员应向其其所在部门作在校报告。以便工作安排和部署。各部门须向主席团会议做作月底工作报告下月工作计划和学期末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负责制度】党建工作站的工作按“谁组织谁管理,谁关注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副站长负责全站工作,各部长(主任)负责本部门工作,成员自己负责组织安排的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奖罚制度】本着鼓励先进、推动后进、淘汰滞后的原则,依据《党建工作站学生干部守则》和《党建工作站干部考核办法》等规定,综合考虑不同的工作表现对全站成员予以不同程度的奖罚。

  第十八条【监督制度】为促进党建工作站民主建设和制度建设,从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站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出发,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进行工作监督。

  院党委办公室监督副站长和主席团工作;副站长和主席团监督各部门工作;纪检部负责监督工作站所有成员的工作。

  各部负责人须接受全体成员监督,同时全体成员之间特别是各部负责人之间因相互监督。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站长、副站长】党建工作站站长由院党办分管领导兼任,指导副站长全面处理站内事务。

  副站长为全站工作负责人,主持主席团工作,领导站内四职能部门的工作,对站内所有事务有决定权,定期向站长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条【办公室】办公室为党建工作站的秘书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干事若干名。

  办公室职责:整理、处置其他部门移交递送的各种材料并归档保存,落实副站长关于工作的部署,制作策划材料,传达各种会议通知,制作会议记录,向学院党委呈送递交入党考察对象的书面考察材料等。

  第二十一条【信息部】信息部为党建工作站的信息收集和宣传机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干事若干名。

  信息部职责:从各种渠道收集有关党的知识与时政讯息,分类后以海报等各种形式对全院宣传,对纳新中的申请人予以登记信息,按要求制作海报、撰写工作站的对外通知等。

  第二十二条【学习部】学习部是党建工作站的组织和培训机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干事若干名。

  学习部职责:负责对站内新纳成员的进行党的知识和党建工作站章程培训,定期组织安排学生党员和入党考察对象进行党的知识培训、学习、竞赛、考试等,向副站长提供学习活动建议等。

  第二十三条【纪检部】纪检部是党建工作站的纪检监察机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两名,干事若干名。

  纪检部职责:负责驻点楼栋等重点区域的巡视工作,考察学生党员和入党考察对象的楼栋表现情况,并为办公室提供考察的文字材料,考察站内主要干部和干事的工作表现等。

  第二十四条【临时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候,副站长可以组织临时的工作组处理特定工作,人员安排由副站长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取,待工作结束后,临时工作组解散。

  1.第五章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工作纪律】在工作上,全站成员都应本着高度的团队精神,也应该对工作具有较高的热情,对工作高度负责,凡安排到位的工作不能推诿,无不正当理由不得不执行工作任务。全站成员在工作上应对不符合工作站性质、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指正,工作的成员应虚心接受其他成员的批评指正,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有超前的意识,努力采取多样化手段出色的完成工作。

  其他工作纪律由纪检部具体规定。

  第二十六条【会议纪律】站内各类会实行本人签到制度,凡无正当理由不能与会的,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

  未请假未缺席会议合计达三次的,由办公室给予通告警示;未请假未缺席会议合计达五次的,视为主动放弃成员资格,予以请辞并通报各部门和全院。

  其他会议纪律由办公室具体规定。

  第二十七条【其他纪律】主席团会议认为有处分之必要的行为或其他有影响党建工作站团结稳定、工作开展、内外声誉的行为,由主席团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监督内容、形式和程序】监督的内容主要是监督本章程在各部门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站内成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以外的平时表现,以及其他应该监督的事项。

  监督形式是各部门负责人向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向全体会议做工作报告,接受全体成员的工作监督和意见建议等。

  监督的程序按“谁有权谁负责谁报告”原则。

  1.第六章党建工作站与外部

  第二十九条【与学生党员、入党考察对象关系】党建工作站根据院党办的决定,对学生党员,入党考察对象进行楼栋表现情况考察,并制作文字材料交院党委,对入党考察对象保留“一票否决权”,对学生党员保留“处分建议权”。

  第三十条【与各系学生党支部】党建工作站在各系设立联系人,负责党建工作站与各系学生党员,入党考察对象及各班主要班干部的接洽工作。

  1.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全体会议四分之三以上成员提出修改章程建议或主席团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认为应当修改章程时,可以对本章程进行局部修订。

  院党办可直接对本章程进行局部或全部修改。

  局部修改须采取修正案的形式修订,修正案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实施起生效,生效前与本章程冲突的相关规定,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学院相关规章冲突,经院党办确认后,以学院规章为准;院党办不予确认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相关规定属原则性的,相关职能部门须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措施贯彻落本章程的原则性规定,报主席团会议核准后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院党办所有。


党建写入幼儿园章程模板 幼儿园章程增加党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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